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我会决定从3月1日开始对各用人单位开展200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2006年3月1日至7月30日。
二、年审对象:增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生产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在本市登记的外地驻增城的企业,私营企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以及国外商人投资企业)。
三、年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未领取手册的,可向本会领取;
2、2005年《劳动情况表》(统计局I102-1表),没有该表的单位可提供2005年1、6、12月的工资单;
3、如有招用广州地区户籍残疾员工的用人单位,请提供该员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2005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对帐单》;
4、《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年审后退回原件)。
四、本通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办理年审的,我会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年审地点:增城市荔城街文化路11号(原市政府大院一号楼102室)。
联系电话:82736763
增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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