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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及指南: |
学校工程建设的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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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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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 |
增城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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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荔城镇岗前西路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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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关于整治“五无”工程的通知》(增府[2003]16号);2、《关于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标有关规定的通知》(增纪发[2003]18号);3、《关于市教育局要求处置学校布局调整中空置校舍问题的批复》(增府办复[2003]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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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
1、持有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 2、持有规划部门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资金有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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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由有资质设计的单位出设计图纸; 2、到市计划局办理工程立项; 3、到市规划局办理规划报建; 4、到市建设局办理施工报建; 5、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6、由有资质的质量监理部门监督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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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限: |
3至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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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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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 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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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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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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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审批中心设窗口: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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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0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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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相关的办事部门为市国土房管局、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市规划局、市计划局、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交中心、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