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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了使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理解和掌握此法律,便于在工作中贯彻和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以下活动:
1、在2007年11月13日上午在荔城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请各单位派一名人事干部参加。
2、在11月18日,在新塘劳动力市场和11月19日在挂绿路25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招聘会及劳动合同法咨询活动,敬请企业和招聘人员踊跃参加。
增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