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5月21日至6月21日 (记者王杰生 特约通讯员蒋满赞)记者从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21日起开始至 6月 21 日止,过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据悉,申报工作是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及《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进行的,各参保单位须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日前专门发文,要求参保单位必须按本单位参保人员2006年1-12 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其申报缴费工资,作为参保人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各类参保人群申报缴费工资暂不设定最低及最高限额,届时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我市公布的市职工平均工资及上下限标准直接调整。若市政府在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参保人数在 10人以上的单位请自带软盘或U盘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拷贝电子文档进行申报; 10 人及以下的单位可采取软盘申报,也可来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纸质表格进行申报。 该中心还要求,凡职工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在申报名册上签名的,申报单位在送交申报资料时,还须出示盖有公章的说明材料。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凡办理在职职工增员业务的单位必须提前申报新增人员在新一年度的月缴工资。 缴费工资申报结束后,单位须向职工公示申报的结果。 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