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5日开始,我市展开为期2个月的“工伤保险扩面平安行动”,采取宣传发动、举报查处与主动出击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从行动开展至今,我市企业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617人。目前,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企业3978家,参保职工人数127845人。 据了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涌向城市越来越多,成为城市建筑施工、工业生产领域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主要职工。但据统计,我市建筑行业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率仅为10%左右。因此,我市开展“平安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在建筑施工、工业生产领域以及旅业、餐饮和制衣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求这些企业必须让与之建立劳动关系而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让更多的职工(包括农民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化解企业工伤风险。 据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其他商业保险不同的是,社会工伤保险补偿实行实报实销,不设上限。而缴费比例则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分别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费工资)的0.5%、1%、1.2%或1.5%征费。参加工伤保险不仅对广大农民工来说是一种保障,对于用人企业意义更大。如参保企业工伤职工导致伤残,企业只须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贴以及工伤职工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发给工伤职工就业补偿金、医疗补偿金等;如工伤职工无导致伤残,企业则只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贴等。但如果未参保企业职工因工伤事故致残,企业除了需要支付以上费用之外,还需支付伤残补助金、假肢、假牙、矫形器、轮椅、康复器具等费用;如因工伤致死还需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等更多的费用。 |